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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补贴机具编号规则》的通知

时间:2024-07-21 20:48:5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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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补贴机具编号规则》的通知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补贴机具编号规则》的通知

农办机[200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对国家补贴机具及时登记编号,是加强补贴机具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使用效果的重要环节。2005年,我部制定了国家补贴机具编号规则(试行)。根据当前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需要,我部对该编号规则进行了适当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补贴机具编号规则


农业部办公厅

2009年3月24日

附件:
国家补贴机具编号规则

凡按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专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的规定、享受中央财政专项补贴资金购置的农业机械设备,均应按本规则编号。
1.编号
补贴机具的编号由标识码、地码、时码、品目代码和序码共五组、1位英文字母与18位阿拉伯数字构成。其排列顺序为:
× ×××××× ×× ×××××× ××××


1.1标识码
标识码为区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与其他项目购置机具的识别码,由1位英文字母“B”组成。
1.2地码
地码为地区识别码,由六位数字组成。其前两位数字为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代码,中间两位数字为地市(州、盟、师)代码,后两位数字为县(市、区、旗、团、场)代码。
地码采用全国行政区划统一代码,与全国农机化管理统计的地区代码保持一致。
1.3时码
时码为年份识别码,由公元年号的后两位数字组成。
1.4品目代码
品目代码为机具类别识别码,由6位数字组成。各机具的品目代码见《农业机械分类及代码表》。
1.5序码
序码为某县、某年、某类补贴机具台数的自然连续排序码,由4位数字组成。其起始码为0001,终止码为9999。
序码以县(市、区、旗)为基本排序单位,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实际补贴购机台数顺序编排。
编号示例: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2009年度农民使用中央财政补贴购买的第68台轮式拖拉机,其编号为:B130121091001010068。

其中: B 13 01 21 09 100101 0068
标识码 河北省 石家庄市 正定县 09年 轮式拖拉机 第68台

2. 编号管理
2.1编号标记
编号标记是识别补贴机具的专用标识,每台机具须按规定做喷漆标记。
喷漆标记由文字和数字两部分组成。其中;文字为“国家补贴机具”6个汉字,编号为1个英文字母“B”和18个阿拉伯数字。
喷漆标记的文字标准字高5厘米、宽4厘米,数字字高2.5厘米、宽2厘米。标记颜色为红色或白色(不得与机具原色相同或相近);标记喷涂位置:机具前后正面或侧面的显著位置(全机只喷一处)。如按上述标准做喷漆标记有困难时,可适当缩小字号和数字大小。
喷漆标记文字和数字两部分可根据标记喷涂部位大小和形状,选择排成一列或两列。如下所示:


2.2喷漆标记 由县级农机部门在机具核对完毕后统一标制。
3. 本规则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补贴机具编号规则(试行)》(农机产〔2005〕21号)同时废止。
附注:
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累加补贴购置的机具,按本规则进行编号和做喷漆标记。全部使用省级及省以下各级地方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可单独进行编号和做喷漆标记。建议在本规范的18位数字和大写字母“B”编号之前加英文大写字母“D”,代表地方政府或地方财政。例:



农业机械分类及代码表


大类 小类 品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1 耕整地机械 0101 耕地机械 010101 铧式犁
010102 翻转犁
010103 圆盘犁
010104 栅条犁
010105 旋耕机
010106 耕整机(水田、旱田)
010107 微耕机
010108 田园管理机
010109 开沟机(器)
010110 浅松机
010111 深松机
010112 浅耕深松机
010113 机滚船
010114 机耕船
010199 其他耕地机械
0102  整地机械 010201 钉齿耙
010202 弹齿耙
010203 圆盘耙
010204 滚子耙
010205 驱动耙
010206 起垄机
010207 镇压器
010208 合墒器
010209 灭茬机
010299 其他整地机械
0199 其他耕整地机械 019999
02  种植施肥机械 0201 播种机械 020101 条播机
020102 穴播机
020103 异型种子播种机
020104 小粒种子播种机
020105 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020106 水稻(水、旱)直播机
020107 撒播机

大类 小类 品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2  种植施肥机械 0201 播种机械 020108 免耕播种机
020199 其他播种机械
0202 育苗机械设备 020201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020202 秧田播种机
020203 种子处理设备(浮选、催芽、脱芒等)
020204 营养钵压制机
020205 起苗机
020299 其他育苗机械设备
0203 栽植机械 020301 蔬菜移栽机
020302 油菜栽植机
020303 水稻插秧机
020304 水稻抛秧机
020305 水稻摆秧机
020306 甘蔗种植机
020307 草皮栽补机
020308 树木移栽机
020399 其他栽植机械
0204 施肥机械 020401 施肥机(化肥)
020402 撒肥机(厩肥)
020403 追肥机(液肥)
020404 中耕追肥机
020499 其他施肥机械
0205  地膜机械  020501 地膜覆盖机
020502 残膜回收机
020599 其他地膜机械
0299 其他种植施肥机械 029999
03 田间管理机械 0301  中耕机械 030101 中耕机
030102 培土机
030103 除草机
030104 埋藤机
030199 其他中耕机械
0302 植保机械 030201 手动喷雾器(含背负式、压缩式、踏板式)
030202 电动喷雾器(含背负式、手提式)
030203 机动喷雾喷粉机(含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粉机)
030204 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030205 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030206 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大类 小类 品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3 田间管理机械 0302 植保机械 030207 烟雾机(含常温烟雾机、热烟雾机)
030208 杀虫灯(含灭蛾灯、诱虫灯)
030299 其他植保机械
0303 修剪机械 030301 嫁接设备
030302 茶树修剪机
030303 果树修剪机
030304 草坪修剪机
030305 割灌机
030399 其他修剪机械
0399 其他田间管理机械 039999
04 收获机械 0401 谷物收获机械 040101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040102 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040103 背负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040104 牵引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040105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040106 梳穗联合收割机
040107 大豆收获专用割台
040108 割晒机
040109 割捆机
040199 其他谷物收获机械
0402 玉米收获机械 040201 背负式玉米收获机
040202 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040203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具有脱粒功能)
040204 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040299 其他玉米收获机械
0403  棉麻作物收获机械 040301 棉花收获机
040302 麻类作物收获机
040399 其他棉麻作物收获机械
0404  果实收获机械 040401 葡萄收获机
040402 果实捡拾机
040403 草莓收获机
040499 其他果实收获机械
0405  蔬菜收获机械 040501 豆类蔬菜收获机
040502 叶类蔬菜收获机
040503 果类蔬菜收获机
040599 其他蔬菜收获机械
0406 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040601 花卉采收机
040602 啤酒花收获机
040603 采茶机

大类 小类 品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4 收获机械 0406 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040699 其他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0407  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040701 油菜籽收获机
040702 葵花籽收获机
040703 草籽收获机
040704 花生收获机
040799 其他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0408  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040801 薯类收获机
040802 大蒜收获机
040803 甜菜收获机
040804 药材挖掘机
040805 甘蔗收获机
040806 甘蔗割铺机
040807 甘蔗剥叶机
040899 其他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0409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040901 青饲料收获机
040902 牧草收获机
040903 割草机
040904 翻晒机
040905 搂草机
040906 捡拾压捆机
040907 压捆机
040999 其他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0410  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041001 秸秆粉碎还田机
041002 高杆作物割晒机
041099 其他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0499 其他收获机械 049999
05 收获后处理机械 0501  脱粒机械  050101 稻麦脱粒机
050102 玉米脱粒机
050103 脱扬机
050199 其他脱粒机械
0502  清选机械  050201 粮食清选机
050202 种子清选机
050203 甜菜清理机
050204 籽棉清理机
050205 扬场机
050299 其他清选机械
0503 剥壳(去皮)机械  050301 玉米剥皮机
050302 花生脱壳机
050303 棉籽剥壳机

大类 小类 品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5 收获后处理机械 0503 剥壳(去皮)机械 050304 干坚果脱壳机
050305 青豆脱壳机
050306 大蒜去皮机
050399 其他剥壳(去皮)机械
0504 干燥机械 050401 粮食烘干机
050402 种子烘干机
050403 籽棉烘干机
050404 果蔬烘干机
050405 药材烘干机
050406 油菜籽烘干机
050407 热风炉
050499 其他干燥机械
0505 种子加工机械 050501 脱芒(绒)机
050502 种子分级机
050503 种子包衣机
050504 种子加工机组
050505 种子丸粒化处理机
050506 棉籽脱绒成套设备
050599 其他种子加工机械
0506  仓储机械  050601 金属筒仓
050602 输粮机
050603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050699 其他仓储机械
0599 其他收获后处理机械 059999
0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0601 碾米机械 060101 碾米机
060102 砻谷机
060103 谷糙分离机
060104 组合米机
060105 碾米加工成套设备
060199 其他碾米机械
0602 磨粉(浆)机械 060201 打麦机
060202 洗麦机
060203 磨粉机
060204 面粉加工成套设备
060205 淀粉加工成套设备
060206 磨浆机
060207 粉条(丝)加工机
060299 其他磨粉(浆)机械
0603  榨油机械  060301 螺旋榨油机

大类 小类 品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0603  榨油机械 060302 液压榨油机
060303 毛油精炼成套设备
060304 滤油机
060399 其他榨油机械
0604 棉花加工机械 060401 轧花机
060402 皮棉清理机
060403 剥绒机
060404 棉花打包机
060499 其他棉花加工机械
0605 果蔬加工机械 060501 水果分级机
060502 水果打蜡机
060503 切片切丝机
060504 榨汁机
060505 蔬菜清洗机
060506 薯类分级机
060507 蔬菜分级机
060599 其他果蔬加工机械
0606 茶叶加工机械 060601 茶叶杀青机
060602 茶叶揉捻机
060603 茶叶炒(烘)干机
060604 茶叶筛选机
060699 其他茶叶加工机械
0699 其他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069999
07 农用搬运机械 0701  运输机械 070101 农用挂车
070102 手扶拖拉机变型运输机
070103 农业运输车辆
070104 挂桨机
070199 其他运输机械
0702  装卸机械 070201 码垜机
070202 农用吊车
070203 农用叉车
070204 农用装载机
070299 其他装卸机械
0703 农用航空器 070301 农用固定翼飞机
070302 农用旋翼飞机
0799 其他农用搬运机械 079999
08 排灌机械 0801  水泵 080101 离心泵
080102 潜水泵

大类 小类 品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8 排灌机械 0801  水泵 080103 微型泵
080104 泥浆泵
080105 污水泵
080199 其他水泵
0802  喷灌机械设备 080201 喷灌机
080202 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
080203 水井钻机
080299 其他喷灌机械设备
0899 其他排灌机械 089999
09 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0901 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090101 青贮切碎机
090102 铡草机
090103 揉丝机
090104 压块机
090105 饲料粉碎机
090106 饲料混合机
090107 饲料破碎机
090108 饲料分级筛
090109 饲料打浆机
090110 颗粒饲料压制机
090111 饲料搅拌机
090112 饲料加工成套设备
090113 饲料膨化机
090199 其他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0902 畜牧饲养机械 090201 孵化机
090202 育雏保温伞
090203 螺旋喂料机
090204 送料机
090205 饮水器
090206 清粪机(车)
090207 鸡笼鸡架
090208 消毒机
090209 药浴机
090210 网围栏
090299 其他畜牧饲养机械
0903 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090301 挤奶机
090302 剪羊毛机
090303 牛奶分离机
090304 储奶罐


大类 小类 品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9 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0903 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090305 家禽脱羽设备
090306 家禽浸烫设备
090307 生猪浸烫设备
090308 生猪刮毛设备
090309 屠宰加工成套设备
090399 其他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0904 水产养殖机械 090401 增氧机
090402 投饵机
090403 网箱养殖设备
090404 水体净化处理设备
090499 其他水产养殖机械
0999 其他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099999
10 动力机械 1001 拖拉机 100101 轮式拖拉机
100102 手扶拖拉机
100103 履带式拖拉机
100104 半履带式拖拉机
100199 其他拖拉机
1002  内燃机  100201 柴油机
100202 汽油机
100299 其他内燃机
1003 燃油发电机组 100301 汽油发电机组
100302 柴油发电机组
100399 其他燃油发电机组
1099 其他动力机械 109999
11 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 1101  风力设备  110101 风力发电机
110102 风力提水机
110199 其他风力设备
1102 水力设备 110201 微水电设备
110202 水力提灌机
110299 其他水力设备
1103  太阳能设备  110301 太阳能集热器
110302 太阳灶
110399 其他太阳能设备
1104 生物质能设备 110401 沼气发生设备
110402 沼气灶
110403 秸秆气化设备
110404 秸秆燃料致密成型设备(含压块、压棒、压粒等设备)


大类 小类 品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11 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 1104 生物质能设备 110499 其他生物质能设备
1199 其他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 119999
12 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01  挖掘机械  120101 挖掘机
120102 开沟机(开渠用)
120103 挖坑机
120104 推土机
120199 其他挖掘机械
1202  平地机械  120201 平地机
120202 铲运机
120299 其他平地机械
1203 清淤机械 120301 挖泥船
120302 清淤机
120399 其他清淤机械
1299 其他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9999
13 设施农业设备 1301  日光温室设施设备  130101 日光温室结构(含墙体、屋面、骨架、覆膜)
130102 卷帘机
130103 保温被
130104 加温炉
130199 其他日光温室设施设备
1302  塑料大棚设施设备 130201 大棚结构(含骨架、覆膜、卡具)
130202 手动卷膜器
130299 其他塑料大棚设施设备
1303  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130301 连栋温室结构(含基础、骨架、覆盖材料)
130302 开窗机
130303 拉幕机(含遮阳网、保温幕)
130304 排风机
130305 温帘
130306 苗床
130307 二氧化碳发生器
130308 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130309 无土栽培系统
130310 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130399 其他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1399 其他设施农业设备 139999
14 其他机械 1401 废弃物处理设备 140101 固液分离机


大类 小类 品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14 其他机械 1401 废弃物处理设备 140102 废弃物料烘干机
140103 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40104 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40199 其他废弃物处理设备
1402  包装机械  140201 计量包装机
140202 灌装机
140299 其他包装机械
1403  牵引机械  140301 卷扬机
140302 绞盘
140399 其他牵引机械
1499 其他机械 149999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监督机构对国有企业派出的监事工作规范意见》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等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监督机构对国有企业派出的监事工作规范意见》的通知

1995年4月18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了明确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规范监事的权责,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有效进行,按照《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制订了《关于监督机构对国有企业派出的监事会工作规范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监督机构对国有企业派出的监事会工作规范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规范监事的权责,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有效进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财产监管体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范意见。
第二条 国务院授权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是国务院管辖企业和国务院指定由其监督的地方管辖企业的监督机构。国务院授权的全国性总公司是其所属企业的监督机构。
第三条 本规范意见所指监事会是监督机构根据需要派出的对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的组织,不同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监事会。
按照《监管条例》规定的监督范围,监事会与企业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第四条 监事会对企业财产的监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全企业资本和维护所有者权益;
(二)监督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
(三)不得干预企业的经营权;
(四)不得直接支配企业法人财产。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五条 监事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监督机构委派的代表;
(二)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以及有关银行派出的代表;
(三)监督机构聘请的经济、金融、法律、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
(四)监督机构聘请的被监督企业的管理者(厂长或经理和企业财务负责人除外)和企业职工代表;
(五)监督机构聘请的其他人员。其中对国务院指定由其监督的地方管辖企业,监督机构可在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聘请代表。
第六条 监督机构聘请担任监事的专家,由监督机构给予一定的报酬,其他监事不予报酬。
第七条 监事会由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的奇数成员组成。监督机构委派和政府其他部门派出的监事人数(不含地方政府的代表)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总数的2/3。
第八条 监事会主席一般由监督机构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国务院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九条 监事会的组成人员由监督机构确定并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
第十条 监事会的职责:
(一)审查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查企业资产处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监督、评价企业经营效益和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状况;
(二)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企业的财务帐目和有关资料,对厂长(经理)和有关人员提出质询;
(三)对厂长(经理)的经营业绩进行监督、评价和记录,向派出监事会的监督机构提出对厂长(经理)任免(聘任、解聘)及奖惩的建议;
(四)根据厂长(经理)的要求,提供咨询意见;
(五)对侵犯企业经营权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监事会对派出的监督机构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每年至少一次。

第三章 监 事
第十二条 监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维护所有者的权益;
(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熟悉企业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的政策、法规,有十年以上的从业经验。
第十三条 政府或者监督机构选派的监事必须是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一人可同时担任若干户企业的监事。
第十四条 监督机构聘请的经济、金融、法律、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资格,一人可同时担任不同行业2至3户企业的监事。
第十五条 企业职工代表监事应经企业职代会推选产生,由监督机构聘请。
第十六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七条 监事应按时参加监事会会议。监事不能参加监事会会议时,应向监督机构请假。
第十八条 受监事会委托,监事有权查阅企业的财务帐目和有关资料,列席企业资产管理的各种会议;有权对厂长(经理)和有关人员提出询问。
第十九条 监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
监事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执行监事会的决议。
监事可以直接向监督机构书面反映意见。
第二十条 监事均为兼职。除被聘请担任监事的企业管理者和职工代表外,监事不得兼任被监督企业的任何职务,不得接受被监督企业的任何报酬。
第二十一条 监事不得泄露被监督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 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必须要有2/3以上的监事出席。经监事会主席或者1/3以上的监事提议,或者应厂长(经理)的请求,监事会可以举行临时会议。
召开监事会会议,须在会议召开15日以前书面通知到全体监事,通知应说明会议事由。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代其主持会议。
监事会会议要建立会议记录,及时记录各监事在讨论时的意见和表决的意见。监事会决议要由监事记名表决。监事在监事会表决时各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决议须经到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监事应在决议上签名。监事有要求在记录上作出某些记载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的主要议题:
(一)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资料,评价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二)评价厂长(经理)的经营业绩,向监督机构提出任免(聘任、解聘)及奖惩的建议;
(三)研究通过给监督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就厂长(经理)的要求,提出咨询意见;
(五)其他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根据需要可向厂长(经理)通报,并交换意见。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履行职责所必要的开支,由派出的监督机构支付。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七条 监督机构要建立监事工作档案制度,对其委派的监事会及监事定期进行工作考核。
第二十八条 监督机构要对认真履行职责、作出突出贡献的监事进行表彰,并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金由监督机构支付。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未能履行监督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或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的,由监督机构责令其改正,对后果严重的,由监督机构负责改组监事会。
第三十条 监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督机构责令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程序,免去或者解聘监事职务;情节严重的,由监事的所在单位给予其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监事职责的;
(二)干预企业经营权,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
(三)利用监事职权谋取私利的;
(四)以任何形式接受企业的报酬或者收受财物的;
(五)泄露被监督企业商业秘密的。
第三十一条 企业对监事会的越权行为有权向派出的监督机构提出申诉。
第三十二条 监督机构发现监事会有越权和失职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对企业提出的申诉必须在一个月内予以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机构在一个月内对企业的申诉不提出处理意见的,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范意见适用于国务院管辖的企业和国务院指定由其监督的地方管辖企业的监事会。
第三十四条 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机构派出的监事会可参照本规范意见。
第三十五条 本规范意见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范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国务院关于停止执行国发〔1985〕136号文件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停止执行国发〔1985〕136号文件的通知
国务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废止《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广东、福建两省进口商品管理的通知》(国发〔1985〕136号),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该文件而制定的各项具体管理规定亦一并废止。



1994年12月2日